发布时间: 2017-02-16 14:29:27 点击量:
常务理事权利与义务
权利
单位法人或代表(由理事中产生常务理事,在本行业具有较大规模和具有影响力的企业领导担任,在行业内享有高于理事的权利)。
1、享有在本会理事会、会员代表大会上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的权利;
2、享有被推选为副会长的资格,可以用本会相应职位的身份参加对外交流等社会活动的权利,并在活动中享有相应待遇;
3、享有每年优先提报企业发起和参与的国家继续教育培训活动、学术活动、重大课题和符合市场需求的临床验证和推广计划的权利;
4、享有优先被推荐参加各级著名商标、名优产品、先进单位、试点企业或优秀企业家、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评选的权利;
5、享有获得本会优先服务的权利,在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有偿服务活动中,享受相应的优惠;
6、享有免费在本会的会刊、网站、学术活动中发布企业宣传信息和与本会网站免费链接的权利;
7、享有免费获得本会印发的有关刊物、资料,以及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报告、专业技术培训等活动的权利;
8、享有要求本会维护会员的社会声誉和合法权益,对在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,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研究分析,并提供整改建议的权利;
9、享有对本会工作的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;
10、参加每年两次的常务理事会议,听取、讨论和表决分会重要事项和重大活动;
11、出席会员大会(年会)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会议,并检查上述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;
12、协助会长、副会长领导分会开展日常工作;
13、参与分会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。
义务
1、关心和支持本会的工作,认真执行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的决议,积极承担并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;
2、积极参加常务理事会、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活动,认真建言献策,帮助本会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;
3、主动向本会网站和会刊提供信息资料,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宣传本会,努力维护本会的社会声誉和合法权益;
4、积极参与和协助做好本会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、业务合作及参加展览会等商务活动;
5、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,参加本会举办的专题讲座、学术报告会、专业技术培训等活动;
6、认真行使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,积极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、意见和建议;
7、积极协助提供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,配合有关部门和本会开展统计分析、专项检查等工作;
8、按规定交纳会费,积极提供资金赞助,努力从经费上支持本会做好各项工作。